发布时间:2024-11-16 14:27:41 点击量:
图示标志的颜色一般为黑色。如果包装件的颜色使图示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可选用其他颜色印刷,也可在印刷 面上选用适当的对九游娱乐比色。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和橙色。粘贴的标志采用白底印黑色。 4 标志的使用方法 4.1 标志的标打,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 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4.2 标志的数目及位置规定如下: 4.2.1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2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 图示标志共 12 种,其图形和名称规定如表 1 所示。
注: 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 2 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3.2 标志的颜色
按照瓦楞纸板的物理强度,将单瓦楞纸板和双瓦楞纸板分别分为 4 种,见表 1。 表1
注: 如遇特在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比表 2 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4.2 标志的颜色
注:①水分是指瓦楞纸板离机后 30-60min 时的水分。 ②表 1 不包括 B 型单瓦楞纸板和 B/B 型双瓦楞纸板。 ③各项指标均按本标准附录 A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标志的颜色按标志 1-21 的规定(见表 1)。 5 标志的使用方法 5.1 标志的标打,可采用粘贴、钉附及喷涂等方法。 5.2 标志的位置规定如下: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四个侧面。 5.3 每种危险品包装件应按其类别贴相应的标志。但如果某种物质或物品还有属于其他类别的危险性质,包装上除 了粘贴该类标志作为标志以外,还应粘贴表明其他危险性的标志作为副标志,副标志图形的下角不应标有危险货物 类项号。 5.4 储运的各种危险货物性质的区分及其应标打的标志,应按 GB 6944、GB12268 及有关国家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 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管理的具体办法执行,出口货物的标志应按我国执行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则)输。 5.5 标志应清晰,并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 5.6 标志应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改换包装单位标打。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及天津分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沙人玉、郭连壁、宫应选。
2.4.1 瓦楞纸板粘合牢固,瓦楞九游娱乐规整,无脏污、裂纹、折痕等有碍使用的缺点。物理强度和水分含量必须符合表 1 的规定。 2.4.2 在每 1m 的单张瓦楞纸板上,不得有大于 20mm 的曲翘。 2.4.3 单瓦楞纸板的厚度,不能低于表 4 规定的相应瓦楞高度的上限数值,双瓦楞纸板的厚度,不能低于相应两种 瓦楞高度的上限数值之和。 2.4.4 瓦楞纸板的规格尺寸要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纸板两端不粘合部分及不整齐部分不大于 8mm。 3 验收规则 3.1 瓦楞纸板应成批交货。生产厂保证出厂的瓦楞纸板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出具合格证。 3.2 需方按本标准进行验收。当发现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对不合格的指标进行复验。 3.3 瓦楞纸板的破裂强度、戳穿强度、边压强度、粘合强度、规格尺寸、水分及厚度七项主要技术指标,有一项不 合格者,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4 包装、运输、储存 4.1 生产厂应根据用户的要求对瓦楞纸板进行包装。 4.2 应保证瓦楞纸板在运输过程中不直接受雨、雪、曝晒和污染的影响。装卸时不得从高处扔下,不得使用有损产 品质量的工具。 4.3 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短期露天存放必须有良好的苫、垫等防护措施。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IS0780-1985《包装货物搬运图示标志》。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种类名称、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图示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种类、名称、尺寸及颜色等。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2 引用标准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 标志的图形共 21 种,19 个名称,其图形分别标示了 9 类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见表 1)。
A.1 取样及样品的前处理:按 GB450-79《纸与纸板平均试样的采取及检验前试样的处理方法》进行取样和前处理。 A.2 水分含量的测定:按 GB462-79《纸与纸板水分的测定法》测定水分含量。但是,取样数量不少于 50g,试样规 格 150×100mm,称重准确至 0.1g。 A.3 耐破度的测定:按 GB1539-79《纸板耐破度的测定法》测定瓦楞纸板的耐破度。但是,应控制试样夹的压力: 单瓦楞纸板为 4kg,双瓦楞纸板为 8kg。 A.4 戳穿强度的测定:按 GB2679.7-81《纸板戳穿强度的测定法》测定瓦楞纸板的戳穿强度。 A.5 厚度的测定:按瓦楞纸板厚度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A.6 边压强度的测定:按瓦楞纸板边压强度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A.7 粘合强度的测定:按瓦楞纸板粘合强度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2 技术要求 2.1 材料 2.1.1 加工瓦楞纸箱使用 GB5034-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中规定的瓦楞纸板。 2.1.2 钉合瓦楞纸箱使用 16-18 号带有镀层的金属扁丝,金属扁丝不许有龟裂或使用上的缺点。 2.1.3 粘合瓦楞纸箱使用聚乙酸乙烯乳液或具有粘合效果的其他粘合剂。 2.2 质量 2.2.1 箱体方正,表面洁净,不许有明显的外观不良和其他使用上的缺点。 2.2.2 瓦楞纸箱的搭接宽度不小于 30mm。纸箱钉合采用斜钉或横钉。箱钉排列整齐,距离均匀。双钉钉距不大于 75mm,单钉钉距不大于 55mm,头、尾钉距离压痕中线mm,箱钉必须完全钉在接头上。 2.2.3 瓦楞纸箱的承压能力要符合产品及运输环节的要求。 2.3 瓦楞纸箱成形后,瓦楞纸板的厚度不小于 GB5034-85 所规定的相应楞型高度的下限数值。 3 结构、尺寸 3.1 瓦楞纸箱的结构以“对口盖箱”为基本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瓦楞纸箱。 3.2 瓦楞纸箱的规格尺寸要符合 GB4892-85《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的要求。 4 验收规则 4.1 瓦楞纸箱应成批交货。生产厂保证出厂的瓦楞纸箱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出具合格证。 4.2 需货方按本标准进行验收,当发现基本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对不合格的指标进行复查。 4.3 若内尺寸、厚度及耐破度、戳穿强度、边压强度、粘合强度、水分有一项不符合村标准时,或其他指标不符合 本标准的纸箱数多于 10%时,则该批纸箱为不合格品。 5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出口产品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的瓦楞纸板(以下简称瓦楞纸板)。
由箱板纸和通过瓦楞辊加工成波形的瓦楞纸粘合而成的板状物. 1.2 单瓦楞纸板
由两层箱板纸和一层瓦楞纸加工而成的瓦楞纸板见图 1。 1.3 双瓦楞纸板
2.2.2 加工瓦楞板使用的瓦楞原纸,必须符合表 3 的技术要求。 2.2.3 加工瓦楞纸板使用淀粉粘合剂或使用具有同等粘合效果的其他粘合剂,不得使用硅酸钠。 2.3 楞型
耐破度,kgf/cm2 不小于 裂断长(纵向),m 不小于 环压强度(横向),kg 不小于
单瓦楞箱第 1 种 单瓦楞箱第 2 种 单瓦楞箱第 3 种 单瓦楞箱第 4 种
5.1 纸箱贮运标志按 GB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执行,危险品标志按 GB1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的规定执行。 5.2 生产厂应根据用户要求对瓦楞纸箱进行包装。 5.3 保证瓦楞纸箱在运输过程中不直接受雨雪、暴晒和污染的影响。装卸时不得从高处扔下,不得使用有损产品质 量的工具。 5.4 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短期露天存放必须有良好的苫、垫防护措施。
1 种类 按照瓦楞纸箱的包装容量及所使用瓦楞纸板的种类,将瓦楞纸箱分为表1的8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讲师研究所归口和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 1963 年 10 月首次发布,1973 年 9 月第一次修订,1985 年 6 月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锦、王巨钢。 本标准委托铁道部标准讲师研究所负责解释。
2.2 材料 2.2.1 加工瓦楞纸板使用的箱板纸,必须符合表 2 的技术要求。 表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及天津分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沙人玉、郭连壁、宫应选。